伦理决策的一个真实案例

伦理决策的一个真实案例(资料来源,人民网,《人民日报》2007-11-26):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,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丈夫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。怀有身孕的李丽云被丈夫送入医院时,被医院诊断为“孕足月、重症肺炎、急性呼吸衰竭、急性心功能衰竭”,需要立即进行剖宫产手术。由于情况紧急,医院启动应急绿色通道,同意对其进行减免费用入院,并组织多名医护人员待守,等患者家属签字后进行手术。在医护人员和医院其他患者家属苦求下,肖志军仍在手术通知单上写道:“拒绝剖宫产手术生孩子,后果自负”。与此同时,医院上报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,得到的指示为:如果家属不签字,不得进行手术。尽管医院对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抢救,但悲剧已经不可避免。当李丽云慢慢走向死亡时,多名女医生当场大哭。

        本案例是一个伦理决策的问题,手术之前签手术同意书是国际惯例。从行政管理角度上讲,它是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的一种法律形式,同时也是患者和患者家属行使知情同意权的一种法律形式。医院当时面临伦理决策,如果家属不签字,就不实施手术,不论发生什么后果,医院和医护人员,领导均不用承担任何责任,但会造成患者死亡。如果家属不签字,医院为了抢救患者生命,仍然实施手术,责任和过错都在医院,即使不出事故,医院也面临被患者家属以违背患者选择权而起诉的风险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你是医院领导人,你将如何决策?

        其实类似伦理决策的情况,现实生活和工作中还有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 我有时在想,如果我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,该如何决策。假如你负责银行多个重要系统,发现系统中有一个重要问题,如果严格按照银行系统流程,上报,审批,审批通过后,实施系统问题修复变更,但这些流程走完后,问题已经发生,银行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,但由于你严格遵循了流程,因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。如果当时你发现问题,及时修复,就不会发生系统问题,银行声誉也不会受到影响,但你会因为没有遵循流程,而受到处分。

如果是你,你将如何进行伦理决策?值得思考!